❌ 不可使用:溶剂溶胀覆膜、油脂渗入界面削弱层间粘力、高温抛光烫穿表层覆膜,出现起皮、雾印、折裂。
厚层 PU 干法镜面覆膜革、高附着力面层人造革(鞋面、箱包硬革);
覆膜与贝斯基材剥离力≥2.5N/cm,出厂做过封底加固处理;
表层为纯聚氨酯覆膜,耐溶剂溶胀性强。
超薄移膜革、服装软 PU 人造革、哑光覆膜改色革;
覆膜薄、无封底,层间附着力偏弱,极易被溶剂 / 油脂渗透脱膜。
PVC 覆膜人造革:磨光剂溶剂会溶解 PVC 表层,直接发白糊面、覆膜融化脱落;
离型纸未完全剥离干净、表层有弱离型层;
覆膜本身已存在划痕、翘边、局部脱层,抛光会大面积掀膜。
合格:饱和长链酯、耐热合成油,无低分子易迁移石蜡;抛光后多余助剂可擦拭干净,不易残留在覆膜界面;
不合格:大量轻质矿物油、石蜡组分,极易渗入覆膜与贝斯中间,长期储存整卷革粘连、覆膜剥离。
普通常温型磨光剂:抛光线速度慢、摩擦温升<50℃可使用;
高速连续抛光必须用耐高温款磨光剂,高温不裂解、不大量挥发熏雾,防止局部过热烫破薄覆膜。
过量有机硅磨光剂:抛光后表层硅富集,后续印花、复合、粘接工序完全无法上胶,直接报废;覆膜后道需要复合 / 印刷,必须选用低硅无硅型 PU 磨光剂。
取待测覆膜革裁 5×10cm 试样;
滴 1 滴磨光剂在革面,常温静置 15min;
✅ 合格:擦拭后无发白、无印记、覆膜不起泡、手感无发软发黏;
❌ 不合格:留下雾斑、印记、表层发皱,说明溶剂侵蚀覆膜,禁止使用。
薄涂一层磨光剂,用砂带低速轻抛 10s;
无尘布擦净表面残留助剂;
肉眼观察:
优品:镜面均匀提亮,无划痕、无白雾、无局部脱膜;
劣品:出现麻点、起皮、边角覆膜翘起,完全不能投产。
试样反复弯折 500 次,观察折痕处是否覆膜开裂、发白;
两块抛光后革面对叠重压放置 48h,分开无粘连、无转印油印即为合格;
若粘连转印,代表残留助剂过多渗入界面,配方 / 工艺需整改。
只能薄涂、严禁厚喷厚刷
过量磨光剂会顺着覆膜微孔隙渗入层间,永久性降低剥离力;抛光后必须干布收净浮油,不能自然晾干留存助剂。
严控抛光温度
工件表面温度≤50℃,同一位置砂带不能长时间停留,防止摩擦热熔化薄覆膜。
后道工序间隔
抛光后静置 24h 待助剂完全挥发再进行贴合、印刷、压纹;未干透直接复合会出现粘接不良、开胶。
抛光后整片雾蒙蒙发白 → 溶剂太强溶胀覆膜 / 助剂残留;
存放几天覆膜自动起皮脱落 → 油脂渗入界面破坏附着力;
折挠后折痕永久发白裂开 → 覆膜受助剂侵蚀变脆;
后续胶水粘不上、印不上图案 → 硅酮超标或表层油分残留。
PVC 覆膜革直接禁用;
PU 覆膜先做点滴 + 百格小试,无发白掉膜再量产;
优先无硅、高沸点弱溶剂型磨光剂;
薄涂必擦残油、控温低速抛光,杜绝渗油脱层风险。